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26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风险主体责任,确保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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