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08-30

为加强广东省练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练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9起草。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丘锦荣、卢文洲、雷育涛、易皓、林澍、刘芸、庞志华、赵坤荣、卓琼芳、虢清伟、桑燕鸿、彭雪慧、曾经文、林晓君、王秀娟等。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7月10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7年8月30日首次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0
176·浏览
附件
  • 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2051-201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