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生态环境部:我厅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油气田开发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和标准存在以下问题,特请示如下:油气田开发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修井废水,通常由油田公司统一送往油田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油田集中污水处理系统总排口的水是否均可以回注地层?回注执行什么标准?不可回注的部分排放去向和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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