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暗管等逃避监管问题的回复
2020-09-28

来信:
  执法中,对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没有报批环评手续,且该区域不允许排放工业废水),但未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可以界定为涉嫌犯罪论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纳入“有毒物质”的范畴,应限于浓度超过相应标准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还是只要污染物中含有重金属即可,这类案件争议比较突出,请部领导予以指导,明确方向,以便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和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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