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气体至环洋新建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6-09-2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林德气体至环洋新建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德气体至环洋新建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

建设内容: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北侧DN300氮气主管道带压开DN150管口,安装地面支撑架,穿过绿化带架空铺设一根DN125管道至环洋厂界内(厂区内18m+环洋厂界内22m)。

该段氮气管道规模如下:管道总长度约40米(厂区外18m+厂界内22m),拟跨越绿化带,地面支架高度约为1.0m,管径DN125,管道最高工作压力为1.5Mpa,设计压力2.5Mpa,设计温度50℃,管道材料为20#钢。起点坐标为E 121度46分8.3864秒,N 29度57分54.7770秒,终点坐标为E 121度46分8.8303秒,N 29度57分55.8057秒。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在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使施工行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在管道工作井施工过程要采取洒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施工机械采用较为清洁燃料(如含硫率小于0.20%的优质轻柴油等)、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等。本管线施工过程中管道表面需进行上漆防腐处理。管道安装过程中需进行空气吹扫,利用气体的压力吹扫管道中残留的铁锈、泥沙、灰尘等杂质,避免这些杂质对用气单位的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在管线末端放空,管线末端为环洋厂区的预留管对接处,从而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2、废水

本项目施工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设置食宿。施工人员约为5人,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浙江环洋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

施工时采用了临时隔声围护栏,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不在午休、夜间内施工;同时为了消除冲管过程造成的噪声危害,须在冲管管线末端加装消声器。

4、固废

施工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分类存放,生活垃圾收集到制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管道安装的切割过程产生的钢管边角料和金属碎屑,产生量约0.05t,统一收集后外售。所用的防锈漆,会产生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荣峰

电话:18815296000

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 公示版-验收意见.pdf
  • 公示版-林德气体氮气管道验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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