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台温管道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宁海互通及宁海服务区段管道迁改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前童镇,总投资4140.51万元,项目迁改成品油管线,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29km。项目已经获得宁波市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赋码,项目代码:2505-330226-04-01-76086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梅林街道及前童镇的村庄、河流地表水、农田、林地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
营运期:主要影响为环境风险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控制扬尘。
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达标后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
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禁鸣等措施。
固废:弃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规范处理,废弃管道采用注浆及钢板封堵,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建立应急机制体系,制定应急保障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配备应急设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甬台温管道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宁海互通及宁海服务区段管道迁改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主要在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使废水、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7-1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74-86656289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忻工 电话:55000385 邮箱:734018727@qq.com
公告发布单位: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
2026年4月13日